发布时间:2022-12-08 08:42:00 点击:
RTO焚烧炉、RTO、RCO专业生成厂家无锡泽川环境2022年12月8日讯 近日,南通生态局发布政策,企业通过实施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每形成1吨VOCs减排量,奖补5万元。奖补金额=认定VOCs减排量(≧1吨)×5万元/吨,具体如下:
-政策解读-
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
清洁原料源头替代
资金奖补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替代,全面落实“减污降碳、源头治理”,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近日,南通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资金奖补方案(试行)》,根据VOCs减排量对企业实施奖补,充分调动企业主动实施源头治理的积极性。
一、工作目标
通过财政资金奖补,激励企业推进VOCs治理由“末端治理”向“源头削减”提升,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
二、奖补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起,南通市内主动实施低(无)VOCs清洁原料替代,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01、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已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且完成环保竣工验收;
02、环评审批、验收时明确使用溶剂型原辅材料,企业主动实施低(无)VOCs清洁原料替代,且稳定连续使用清洁原料6个月以上(含)。清洁原料具体范围以《关于印发南通市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大气办〔2021〕6号)规定为准;
03、通过实施清洁原料替代所形成的VOCs年减排量大于1吨(含);
04、申请项目未享受过中央、省级及其他财政资金补贴;
05、2020年1月1日至资金发放之日无涉气环境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环保信用等级未被标为红、黑色;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等级未被评为C、D级。
三、奖补标准
企业通过实施清洁原料源头替代,每形成1吨VOCs减排量,奖补5万元。
奖补金额=认定VOCs减排量(≧1吨)×5万元/吨
四、奖补申请时间、地点
奖补申请时间:自文件颁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结束;
申请材料递交地点: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
五、申领流程
企业将所需材料交至所在地生态环境局办理奖补申请手续。
六、其他事项
01、减排量认定
根据生态环境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年修订)》所列《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核算方法》(具体内容见附件3)进行认定,基数选取完成清洁原料源头替代的上两年同期平均排放量(不足两年的,从生产之日起计算)。
02、符合申报范围的清洁原料
企业替换后所使用的漆/涂料/油墨/清洗剂等原辅材料VOCs含量须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的要求。
03、许可证变更
七、工作要求
01、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奖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提高申请材料质量,加强业务指导,有序组织实施。
02、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VOCs清洁原料源头替代的重要意义,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低(无)VOCs清洁原料替代,从源头上减少VOCs排放,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03、严肃工作纪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坚决杜绝骗取补贴资金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