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05 22:59:00 点击:
#1
某塑胶制品公司有机废气浓度异常,无人机帮大忙!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13日,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巡飞”发现,园区内成都市某塑胶制品公司生产车间上空有机废气浓度异常,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印刷车间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印刷车间密闭门帘未放下,窗户未关闭,利用手持式PID有机废气检测设备检测车间外的有机废气浓度高达67.17mg/m3。
查处情况——
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的裁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无人机巡飞”,高科技精准执法
“无人机巡飞”是无人机设定飞行区域和飞行路线,通过搭载智能气体传感器,实现对设定区域内排污单位的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等污染物情况进行监测和全覆盖监察拍摄。“依法办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是排污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也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的保障要求。按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开展自行监测,与企业是否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无关,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后就应当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空地协同”,发挥协同作战效能
执法人员先利用大气监测无人机对工业集中区上空30米高处空气质量进行全覆盖监测,发现异常企业后执法人员携带手持式PID有机废气检测设备进入企业开展检查,精准定位异常排污点,直观反映污染情况。
“数据可视化”,助力形成完整证据链
大气无人机和手持式PID设备均可实时提供检测区域内污染物的浓度数据,使执法人员取证精准高效。再结合执法人员在现场制作的影像证据、调查(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共同架构封闭完整证据链条,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让案件经得起检验。
#2
某公司在厂区随意搭建简易喷漆车间, 罚!
案情简介——
2022年4月26日,四川省监测站走航显示成都某公司二分厂外TVOC值异常,成都市金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随即进入该厂区检查。经查,该厂区东北角搭建有一个简易喷漆车间,车间内放置有喷涂好的喷涂件,表面漆还未干透,车间内还放置有用过的油漆桶、稀释剂桶以及喷枪,地面有喷漆后留下的大量漆渣;该喷漆车间两侧的墙面未密闭,与外环境相通,墙面与房顶缝隙中安装有4个简易排气扇,未安装有其他废气收集处置设施,施漆房内废气直接排入外环境。
查处情况——
该单位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9年版)》的裁量,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加大VOCs走航监测频次,实现对区域VOCs污染精确排查、精准打击、精准治理。逐步运用科技手段,拓宽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渠道,强化科技辅助,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