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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5 13:05:00 点击:
办理回复:《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1〕3号)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单排放口VOCs排放设计小时废气排放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化工行业、3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其他行业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这里“废气排放量”是指满足VOCs达标排放或者处理效率要求所需的“设计风量”,所以废气治理设备设计小时风量3万立方米及以上、实际监测废气标况小时风量小于3万立方米的,仍然需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