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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O之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①活性炭碘值②树脂制品业的排放标准等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28 21:01: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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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活性炭碘值问题的回复

RTO焚烧炉RTORCO专业生成厂家无锡泽川环境2020年9月28日讯  来信:关于生态环境部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通知称: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mg/g的活性炭。目前废气处理设备里面使用的活性炭有二种,一是柱状形活性炭,二是蜂窝状活性炭。柱状活性炭碘值是可以达到800mg/g。但目前市场废气处理设备更多的是使用催化燃烧设备,而且处理效果是非常好的,这些设备里面使用的是蜂窝活性炭,而蜂窝活性炭因为生产工艺问题目前碘值是达不到800mg/g的,目前市场蜂窝活性炭最高碘值也就只能做到600mg/g。建议增加四氯化碳指标≥55%。
回复: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质量低、吸附效果差的活性炭,难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控制要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提出“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目的是引导企业主动使用吸附效率高的活性炭,实现VOCs有效减排。对于采用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吸附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的,建议选择与碘值800毫克/克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吸附效率相当的蜂窝状活性炭,并按照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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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树脂制品业的排放标准问题的回复

来信:此前部长信箱关于 PVC 注塑挤出废气执行标准问题的回复内容容易让人产生理解偏差,到底是因属于塑料制品业而不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还是因塑料种类为PVC树脂而不适用《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利用其他合成树脂(非PVC)生产塑料制品的项目废气排放标准是否适用《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请明确。(注:《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相关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3.2 合成树脂工业:以低分子化合物——单体为主要原料,采用聚合反应结合成大分子的方式生产合成树脂的工业,或者以普通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改性等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产品的工业。也包括以合成树脂为原料,采用混合、共混、改性等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方法生产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或者以废合成树脂为原料,通过再生的方法生产新的合成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工业)
回复:1.对于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制造企业、制品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聚氯乙烯树脂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以聚氯乙烯树脂为原料,采用混合、共混、改性等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等方法生产聚氯乙烯树脂制品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3.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