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
RTO、RCO、RTO焚烧炉
专业制造商-无锡泽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邮箱
0510-83751142
网站首页
走进泽川
产品展示
RTO焚烧装置...
吸附处理装...
溶剂回收装...
洗涤塔装置
异味处理装...
Cembrane膜
新闻动态
工程业绩
联系我们
—— 新闻动态 ——
NEWS
首页
>
新闻中心
公司简介
产品中心
工程业绩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人才招聘
RTO之污水池逸散的VOCs治理——污水池臭气风量的核算
发布时间:2020-09-21 22:33:00 点击:
RTO焚烧炉
、
RTO
、
RCO
专业生成厂家无锡泽川环境2020年9月21日讯
众所周知,
恶臭是指难闻的臭味,迄今凭人的嗅觉就能感觉到的恶臭物质就有
4000
多种,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有几十种。恶臭物质多来源于
石油炼化、制药、造纸、制革、肥料、食品、铸造、汽车制造、纺织等工业等
。恶臭对人的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同时,污水池逸散的VOCs及无机臭气是目前环保管控的VOCs逸散源之一,需要进行收集收治理。
本文分享污水池别是城镇污水池臭气风量的核算规则,主体依照《CJJT 243-2016 城镇污水处理厂臭气处理技术规程》,石化、炼化及其他行业污水池需要加盖除臭除VOCs治理的工程可参考。
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
Q1+
Q2+Q3
Q3=
K(Q1
+Q2)
式中:Q—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
m3/h
);
Q1—构筑物臭气收集量
(m3/h);
Q2
—设备臭气收集量
(m3/h);
Q3
—收集系统渗人风量
(m3/h);
K—渗人风量系数,可按5%-10%取值。
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的臭气风量宜根据构筑物的种类、
散发臭气的水面面积、臭气空间体积等因素确定。设备臭气风量宜根据设备的种类、封闭程度、封闭空间体积等因素确定。构筑物、设备臭气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进人水泵吸水井或沉砂池的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臭气风量指标10m3/( m2·h)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间换气量;
②初沉池或浓缩池等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臭气风量指标3m3/( m2·h)计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间换气量;
③曝气处理构筑物臭气风量可按曝气量的110%计算;
④
半封口设备臭气风量可按机盖内换气次数8次/h
和机盖开口处抽气流速0.6m /s两种计算结果的较小者取值;
需注意:在臭气处理系统与通风换气系统难以分开、人员需短时进人且换气次数难以满足时,人员进人应采取自然通风或临时强制通风。
< 上一篇
RTO之污水池逸散的VOCs治理——玻璃钢+反吊膜加盖后生物法处理工程设计实例
下一篇 >
RTO国标规范中关于安全条款6.5.5的应用理解
© 无锡泽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楚汉网络
|
苏ICP备160659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