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O焚烧炉、RTO、RCO专业生成厂家无锡泽川环境2024年8月1日讯 前日,河南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河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提及明确了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的4类情形和4类被纳入排查重点范围的VOCs治理工艺/装备。如下: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的4类情形(原文)
1.治理工艺不适用,去除效率低或无去除效果、无稳定达标排放能力;
2.治理设备简陋,必要组件未安装,未形成稳定可靠的副产品和消纳去向;建设质量低劣,关键组件达不到规范要求;管道或相关设施腐蚀、破损严重;自动化水平不高,无控制系统或功能缺失;
3.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不到位,关键组件、关键参数未按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操作,污染物治理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
4.为掩盖治理设施低效失效等问题,不正常运维甚至干扰自动监测,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
其中,文件内容对低效失效 VOCs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技术要点中,要求在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环大气〔2021〕65 号)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低效失效 VOCs排查。
被纳入的低效失效 VOCs 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范围(原文)
1.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水喷淋吸收及上述技术的组合工艺;
2.一次性吸附(定期集中脱附的除外)工艺或采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组合工艺的VOCs治理设施:无控制系统的吸附-脱附类治理设施:
3.无控制系统或控制系统未对温度、辅助燃料流量等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调节控制的燃烧装置:燃烧温度、有机废气停留时间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烧装置;
4.冷凝和吸收工艺,
小编态度
小编认为,吸脱附+CO组合工艺一直是介于光氧/等离子/活性炭等简易/低效的VOCs治理设施与所谓的高效类VOCs治理设施如RTO焚烧等中间的VOCs治理设施,但近年来,低质劣质无效的活性炭吸脱附+CO治理设施严重泛滥,加之用户单位的不科学运维,导致目前的趋势是即将要走光氧化/等离子等VOCs治理设施的老路子,爆发式的治理需求让很多环保企业更多只顾拿项目落订单,而真正的设计及执行,或没有能力或没有投入足够的技术资源,导致项目与客户一同落入无法发挥真正能效的尴尬境地。